First ramp-and-dump criminal prosecution at District Court comm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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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高散貨”案件首次在區域法院展開刑事檢控程序

Issue date: 2024-02-27 16:15:00

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早前對一宗涉及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的案件提起法律程序後,該案件今天首次在區域法院展開刑事檢控程序。

案中兩名被告葉志輝(男)及蘇龍影(女)懷疑是該集團的骨幹成員。經證監會進行深入調查後,二人於2023年8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法院在2024年2月8日批准將此案移交區域法院審理(註1)。

由於控方擬申請將此案與另一宗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合併聆訊,故葉和蘇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4年4月25日。在該案件中,被告劉家榮(男)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與葉和蘇相同的罪行(註2)。

區域法院批准葉和蘇保釋,條件是他們:(i)不得離開香港;(ii)交出所有旅行證件;(iii)分別繳交500,000元及50,000元的保釋金及(iv)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

備註:

  1. 請參閱證監會2023年8月3日2024年2月8日的新聞稿。
  2. 請參閱證監會2024年1月29日的新聞稿。
News captured as of:2024-02-27 23:31:59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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